關于受理光明區2022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的通知
2022-05-24 17:31
3715 人閱讀
收藏
資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光明區銀行(分支)機構獲得的新增人民幣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每筆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20%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單家企業最高10萬元。可在市級支持政策基礎上疊加享受,本項目已獲資金支持的,區政府其它政策銀行貸款貼息項目不重復支持。
申請條件:
(一)注冊登記在光明區的中小微獨立法人企業;
(二)企業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的劃分標準;(三)貸款主體為企業(非個人),且貸款銀行為注冊地在光明區的銀行(分支)機構;(四)不存在光明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申請材料:
(一)《光明區2022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后兩項)。
申請時間:
第一批:2022年6月1日9點至2022年6月15日17點止。第二批:2022年7月1日9點至2022年7月15日17點止。
標簽:貸款貼息、疫情補貼